财政税务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发布者:陈三攀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181

各位考生:

财政税务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如下。

)考核时间

博士招生综合考核笔试时间拟定于4月21日上午8:00开始进行,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21日中午13:00开始进行(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专项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考生同时参加考核。

)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地点另行通知。其中面试专业考核小组由7-9位博导组成,以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成绩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关注其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内容

根据本专业博士培养要求,专业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科目包括外国语(英语)、经济学(含微观、宏观与计量经济学)和专业课三门,分值均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

内容包括综合考核(含英语100分,财税专业理论基础100分)。考试时间:8:00—11:00

2.面试

内容为经济学理论100分。考生应制作汇报材料 PPT。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学术背景介绍、已有研究成果(重点介绍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评委将依据汇报内容对考生提出相应的问题,对其经济学基础(含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以及研究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判。

每位面试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 分钟(其中展示时间为15-20分钟/人,提问交流时间为10-15分钟/人)。

(四)录取规则

1.审核制成绩构成

类别

  

      

材料审核成绩

专业课1

(经济学基础)

专业课2

(财税理论)

分值

100

100

100

100

400

2.录取规则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并形成完整的记录。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五)信息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交由学校研究生院。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