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1510

    根据《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717号,附件1)、《关于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附件2)和《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附件3)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调出工作

    (一)名额控制

    申请调出财政税务学院2017级财政学专业的名额上限为18人。

    申请调出财政税务学院2017级税收学专业的名额上限为17人。

    (二)调出报名要求

    1.已修课程全部及格;

    2.已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拟申请转入专业的要求;

    3.入学后未收到纪律处分;

    4.学籍状态正常;

    5.符合学校、拟转入学院指定的其他规定。

    (三)时间安排

    1.填报资料(3月4日-3月6日)

    2.学院审核(3月6日-3月8日)

    四)其他工作

    申请调出财政税务学院的学生应详细研读学校有关调整修读专业的文件精神,并自行关注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通知和要求,如有疑问,可联系拟转入学院(附件4)。需要填报的表格可在学校通知中下载。因考生自身未关注考试通知等原因未能成功调整修读专业的,财政税务学院不承担责任。

    二、调入工作

    (一)名额控制

    申请调入财政税务学院2017级财政学专业的名额上限为6人。

    申请调入财政税务学院2017级税收学专业的名额上限为6人。

    (二)调入报名要求

    调整修读专业对象(含转入与转出)为大学一年级在册本科学生。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调入财政税务学院。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且在处分期内,或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或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的;

    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艺术类专业、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三)时间安排

    1.填报资料并上交原所在学院(3月4日左右,具体依所在学院通知进行)

    2.材料审核(3月9日-3月13日)

    3.考核(拟定于3月16日-3月23日)

    其中考核时间为拟定时间,具体安排将会提前在财政税务学院网站“本科教学动态”栏目中通知。

    《2017级调整专业笔试通知》

    (四)其他工作

    申请转入财政税务学院的名单、笔试名单、面试名单、拟转入名单都将通过财政税务学院网站“本科教学动态”栏目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因考生自身未关注考试通知等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调整修读专业的,财政税务学院不承担责任。

   

                                             财政税务学院

                                             2018年1月25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关于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3: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4: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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