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关于开展2019级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4-21浏览次数:166


受疫情影响,原定于本学期初开展的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相应顺延。为了切实做2019级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实际,财税学院拟对2019级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进行如下调整,现予以预通知:

一、时间安排

1.本学期开学后即启动2019级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按学校教务部原线下工作方案和《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学院在三周内完成报名、笔试、面试、录取等工作;

2.如开学时间过晚,则启动线上考核录取方案,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线上考核录取方案将取消笔试环节,按照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线上考核录取方案的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为:

综合考核成绩=大学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70%+网上面试成绩30%

3.录取结束后学生仍在原专业学习生活,于本学期末完成学籍变更、选课等工作。待2020-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统一转入我院专业学习。

二、课程安排

1.本次转专业(类)学生统一在后续学期补选本学期课程进行修读;

2.本次转专业(类)学生可以按照以往规则申请部分课程替代。


财政税务学院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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