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安排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8-23浏览次数:13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安排,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定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0-1周进行。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8月26日、27日8:00-10:00、10:30-12:30、14:00-16:00、16:30-18:30及8月28日18:30-20:30九个时间段进行。

二、考试安排

请同学们登陆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点击“本次考试安排”查询自己的详细考试安排,并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若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请学生自行向任课教师请假。

三、成绩录入

请各学院于9月4日17:00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并将《成绩登分表》原件交至文澜楼203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学院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本科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监考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并成立巡视小组,考试期间深入考场,检查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考生考风考纪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各学院应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要求每个学生必须熟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场规则》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8号),同时还需教育学生防范和制止他人违纪舞弊行为,如发现舞弊线索、迹象要及时报告,营造诚实守信、互相监督的考试环境。

3.各学院于考试结束后及时领回试卷并开展阅卷、成绩录入工作。

(二)学生要求

1.对于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请同学们于8月29日前自行联系任课教师完成课程考核。

2.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如有带入考场的,应按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地点。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7-88385458。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3年8月11日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补缓考情况见附件1。

附件1:财税学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补缓考考场安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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