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关于2023级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招生工作安排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8-31浏览次数: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是根据学院“经法管融通创新型本科人才培养”计划而设立的经法管融通创新型财税管理人才培养班。在世界面对前所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迫切需要集财税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于一体经法管融通创新型管理人才。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以财政学、税收学知识为主,融通大数据、数字经济、管理学和法学专业知识和前沿信息技术,旨在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专业素养以及具有突出数字财税管理思维和能力的经法管融通创新型人才。


一、2023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张克中  袁桂君

副组长:魏福成 吴兴华  薛钢

组  员:祁毓  庄佳强  亓寿伟 王宝顺  陈高  孙玉坤  陈思霞  俞杰

秘  书:陈三攀  张柳柳


二、招生范围及名额

招生范围为财政税务学院2023财政学类已正式录取的学生,招生名额为30人。报名未达到15或经审核和面试合格人数不足15人时取消该年招生。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具体报名对象和要求详见《财政税务学院关于2023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招生简章》(附件1)。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招生宣传(831日—96日)

财政税务学院统一安排2023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的招生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生报名(91日—96日)

通过网络完成,请下载“2023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电子稿(PDF 版)以及高考成绩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扫描件(或照片)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

文件夹压缩后发至 2023 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招生专用邮箱:zuelczswxyb@163.com

(三)申请学生资格审核、面试与录取(96日—99日)

对申请2023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的学生材料,根据《财政税务学院关于2023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招生简章》进行资格审核。对满足基本条件的申请者,根据高考成绩总分的满分率进行排序,选取前40名(按录取人数的1:1.3)进入面试。由招生工作小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心理状态和综合素质。按照考生高考总分的满分率×0.8+面试成绩×0.2 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公示(910日—913日)

财政税务学院关于2023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学生各项考核成绩及最终拟录取名单。

(五)上报教务部(914日)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教务部学务办。


五、其他

财政税务学院纪委将对财政税务学院关于2023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6486举报联系电话:027-88386450


附件1: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招生简章.docx

附件2:2023级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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