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610

全院教师、各位同学: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分为教务部统一安排和学院自主安排两部分。学院自主安排部分,请学生听从任课教师安排。

(二)统考时间

教务部统考时间按照教务部统考科目对应的时间执行,对于第8周(含第8周)前结课的课程,以及学院报送教务部统一安排的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时间拟定于第10周周末(1111-12日)进行。

学生可以通过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在“本次考试安排”中查询自己的详细考场安排,并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

(三)主干课程期中考试

我院的主干课程期中考试,主要是指从本学期开始,财政学专业(含中英班)和税收学专业学生的主干课程。财政学专业主干课程为《财政学》、《中国税制》、《国家预算管理》和《财税计量方法与应用》,税收学专业主干课程为:《财政学》、《中国税制》、《纳税检查》和《财税计量方法与应用》。我院主干课程期中考试的覆盖范围为本学期选修了该课程的本学院学生,即所有选修主干课程的本学院学生所在课堂均上报参加本次统一考试。

对于1—16周的主干课程对应课堂,参加教务部统一安排的期中考试;对于1—8周的主干课程对应课堂,可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安排随堂期中考试。

(四)相关要求

   1.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各系主任、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做好试卷命题、试题审核、监考员选聘培训等管理工作,并成立巡视小组,检查监考人员履职情况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学风、考风考纪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每位学生务必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熟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场规则》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8 号),同时还需防范和制止他人违纪舞弊行为,如发现舞弊线索、迹象要及时报告,营造诚信守信、互相监督的考试环境。

3.请各位同学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对待考试!

重申: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如因无意带入考场的,应按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地点。


                                               财政税务学院

                                                  2023109


联系我们

  • 党政办公室 :027-88386537 文泉北 602
  • 研 工 办 :027-88386477 文泉北 404
  • 学 工 办 :027-88386485 文泉北 405
  • 教 学 办 :027-88386486 文泉北 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