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财政税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4-13浏览次数:12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财政税务学院实际情况,特调整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博士招生专业导师组负责人,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牵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核选拔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对相关问题和线索进行查处。

成立博士招生工作与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条  招生指标

招生专业

非专项指标

少骨专项指标(双少)

财政学

22

2


第三条  招生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专业审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组成。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审核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教育背景(30分)、科研能力(30分)、外语水平(20分)和个人素质(20分)。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学校下达招生指标1:2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2.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

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时间拟定于423日上午830分开始进行。专项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考生同时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线上远程方式进行,线上平台为腾讯会议。考核形式为线上面试。腾讯会议号及相关要求后续通知。

3)考核内容

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专业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科目包括外国语(英语)、经济学(含微观、宏观与计量经济学)和专业课三门,分值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考生应制作汇报材料PPT。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学术背景介绍、研究成果或研究计划(重点介绍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评委将依据汇报内容对考生提出相应的问题,对其经济学基础、财税专业基础、研究创新与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判。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专业审核小组成员以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并形成完整的记录。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关注其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审批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条  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27-88386486,联系人:杨老师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27-88386450申诉邮箱:whdaning@163.com联系人:笪书记




财政税务学院   

20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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