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曙

发布者:夏鹏发布时间:2019-03-04浏览次数:3627

    胡洪曙,男,197312月生,湖南桃江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财政学会、中国成本研究会、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湖北省财政学会理事、武汉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历任财政税务学院财政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院长。20026月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56月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7月毕业留校,200510月至20088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分别于20092月至5月以及20157月至20167月在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作访问学者,并曾出访美国、日本、塞尔维亚、保加利亚、意大利、英国、俄罗斯等多国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领域为财税基础理论、地方税体系改革、财政分权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迄今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3项,横向课题30多项,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及其他省市级以上人文社科奖5项,出版专著5部,并在《管理世界》、《财贸经济》、《经济学动态》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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