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相关本科生:
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2026年2月25日)要求,结合我院财政学类专业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目标,为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度转专业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现将我院2026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基本要求
(一)报名对象
2025级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可申请转入我院财政学类专业;
2024级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可按学校个别转专业形式申请转入我院财政学类专业,原则上低分录取专业(类)学生不得向我院财政学类专业提出转入申请,且同一专业内不同培养方向间不予互转,跨学科大类申请转入我院者须降一年级修读。
(二)禁止申请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次调整修读专业(类):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艺术专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学校明确限制转专业的学生;
3.经学校及我院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类)的。
(三)专项要求
申请转入我院财政学类的学生,须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无不良学习记录,对财政、税收相关专业具有明确的学习兴趣和发展规划,且符合我院规定的学业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截至上一学期的所有课程初次成绩全部合格且加权平均分不得低于75分;
(二)截至上一学期的所有英语课初次成绩全部合格且成绩加权平均分不得低于75分。
二、专业(类)转入转出名额
2025级:我院财政学类专业2026年度接收转入指标为36人。
2024级:我院财政学类专业个别调整修读专业接收转入指标待定,具体指标以学校核定为准。
我院对学生申请调出本专业(类)的名额不做限制。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报名严格按年级区分办理方式,2025级全程线上完成,无需下载、填写、上传任何《转专业申请表》;2024级按要求提交纸质及电子审批表,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8日 —3月4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2025级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点击 “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模块” 进入报名系统,按学校附件2《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报名操作指南》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填报我院财政学类为志愿(可填2个),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志愿无法更改。
2024级学生:填写学校附件3《普通本科生个别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将纸质版审批表,以及含个人信息的高考成绩截图等证明材料交至我院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工作邮箱(chensanpan7332@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为:24级个别转专业+学院+姓名+原专业+拟转入财政学类),逾期未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我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调整修读专业(类)转出审核、转入资格审核、考核、公示等工作,各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出资格审核及公示(3月4日—3月9日)
针对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学院在学校教务系统完成2025级学生的资格确认与线上审核;汇总2024级学生个别转专业申请材料,填写学校附件5《2024级申请调整专业(类)学生汇总表》,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学校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所有通过转出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将在财政税务学院官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转入资格审核与公示(3月10日—3月14日)
学院成立转专业审核工作小组,登录学校报名系统,根据我院财政学类专业培养要求及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业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不接受学生自行提交的成绩证明。
审核通过的拟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将在财政税务学院官网主页公示,同时同步公示考核时间、地点、考核形式等关键信息,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按公示要求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申请。
(三)转入考核与结果公示
考核原则: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以截至上一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高考成绩(标准化)、面试成绩为综合考核依据,对学生的专业素养、学习能力、职业规划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专业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核心素养)。
考核时间与对象:
(1)2026年3月21日前,完成对第一志愿申请转入我院财政学类的2025级学生及条件合格的2024级学生的考核,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2)若我院财政学类第一志愿录取指标未录满,将于2026年3月28日前完成对第二志愿申请转入的2025级学生的考核,并及时在学院官网公示考核结果。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高考成绩(标准化为100分)×30%+截至上一学期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30%+面试成绩×40%。
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转入名单,录满即止。
特殊说明:学生若同时被我院及其他学院第一、第二志愿录取,以第一志愿录取专业为准;所有考核成绩、拟转入名单均在财政税务学院官网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四)拟录取名单报送(4月2日17:00前)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名单,学院填写学校附件6《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拟录取学生汇总表》,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将纸质版提交学校本科生院培养办备案,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学校。
(五)学校终审与公布
最终转入学生名单由学校本科生院汇总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官网转发学校通知,请相关学生密切关注。
五、考核工作要求
(一)我院转专业考核全程接受学校本科生院和广大师生监督,考核各环节全程视频录像并存档,做好痕迹管理,以备核查;
(二)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核,监考人员将严格核对身份信息,严防代考、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本次考核及转专业申请资格;
(三)考核工作小组由我院专业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严格按照既定考核标准独立评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透明。
六、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方式
我院设立转专业专项咨询岗,为学生解答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考核、专业培养等相关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27-88386486
咨询地点:财政税务学院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文泉楼北楼404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报名及考核期间增设周末值班,值班时间为周末8:30-11:30、14:30-17:00)。
(二)监督举报
我院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全院师生及社会监督,若发现审核、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匿名举报,学院将及时核查并反馈:
学院举报电话:027-88386450 联系人:杨书记
七、其他事项
申请转入我院财政学类的学生,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及学校2026年度转专业相关文件,理性填报志愿,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完成报名、提交材料及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转专业工作完成后,学籍异动、课程补修、培养方案衔接等后续事项,将根据学校本科生院通知另行发布,请相关学生持续关注财政税务学院官网及学校教务系统通知;
我院此前发布的转专业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学校2026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文件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指标计划表.xlsx
附件5:2024级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学生汇总表.xlsx
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2026年1月修订).pdf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