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毓教授有关财政基础理论的研究成果在国内权威期刊《财政研究》发表

发布者:陈三攀发布时间:2026-03-24浏览次数:10

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祁毓教授及其合作者(邓紫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成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现代财政制度的政治逻辑及其实现机制”在国内权威期刊《财政研究》2026年第3期正式发表(封面文章)。

主要观点: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阐释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关联,是学理化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的独特视角。本文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以现代财政制度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分析对象,探讨中国财政与政治民主之间的关系。

全过程人民民主集中体现了现代财政制度的政治逻辑。现代财政制度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持续拓展其人民性、国家性与治理性三重属性。人民性明确权力来源与边界,要求财政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系统回答“为谁服务”的问题。国家性明确财政服务于国家意志与国家治理能力,确保国家具备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系统回答“谁来服务”的问题。治理性明确财政治理需要动员多元主体参与,实现财政治理乃至国家治理中的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系统回答“如何服务”的问题。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提供了机制保障。在价值机制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民主价值和理念内化于现代财政制度的设计原则和运作规范之中,明确现代财政制度的价值导向并形成有效约束。在信息机制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信息传递、整合与反馈,增强社会对现代财政制度运行的信任。在协商机制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了财政决策的参与主体与议题来源,实现多元意见的有效汇聚与利益协调。

相应地,现代财政制度又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实践基础。在物质基础层面,通过流量性质的财政收支与政府债务安排,以及存量性质的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人力资本有效管理,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物质支撑。在制度保障层面,现代财政制度将公共意志引入财政运行的全过程,使其成为民意表达的平台,在财政领域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在利益表达层面,现代财政制度为社会利益诉求进入国家治理并转化为公共资源配置结果,提供了规范化的表达通道。

综上,本文认为应当以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为基础,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场景与实现路径,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具体政策建议包括:第一,完善财政职能,充分发挥现代财政制度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等维度的治理能力,厚植治理基础;第二,优化税制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结构,健全地方税体系,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数字税务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第三,健全预算制度,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治理结构;第四,改革财税体制,动态科学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构建全过程财政监督与公众参与机制,创新治理体系。

作者简介:祁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主要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环境经济学、现代财税金融制度。相关成果发表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政治学研究》、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World Development等期刊,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曾获湖北省社科成果奖、上海市社科成果奖、全国财政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教育部博士学术新人奖、中青改革开放论坛(莫干山会议)论文奖、武汉市社科成果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