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三攀发布时间:2025-03-21浏览次数:9313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的要求,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复试组织领导和监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党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

(一)各专业招生人数计划(不含推免生)

财政学:计划24人,含普通计划23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税收学:普通计划5人。

税务:计划93人,含普通计划88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人。

复试比例

在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情况下,我院财政学、税收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资格线(税收学上线人数只有5人)。税务专硕专业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1:1.26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资格线。

(二)复试分数线

1.财政学、税收学专业(学术型)复试资格线

在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初试总分需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进入复试:

报考普通培养(非定向培养)的考生,财政学专业复试要求的总分数线为355分税收学专业复试总分数线为332分。

报考财政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复试总分数线为277分

2.税务专业硕士复试资格线

在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初始总分需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进入复试:

报考普通培养(非定向培养)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63分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42分

报考退役大学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19分

3.复试名单

见附件1。

(四)考试联系方式

请入围面试考生在3月24日之前实名加入QQ群,非实名验证不予通过(专业+姓名),未及时加入QQ群的考生后果自负。QQ群群号:747043688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及复试考核内容

1.复试采取现场考核办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笔试部分:测试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试内容为专业课程内容。

综合面试部分: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40分、外语听力口语30分、综合素质3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考生综合素质与思想品德的考察。采取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评价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提供的用于评价其综合素质的材料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考生认为其它能佐证自身综合素质的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和要求

笔试时间: 2025年3月29日上午8:30--11:00(考生7:30开始入场)。

面试时间: 2025年3月29日下午13:00---21:30(考生12:30开始入场)。

复试地点: 笔试教室:文泰楼201、202、203、204、205教室

       面试教室:税务:文泰楼201、202、203、204、205、206教室;

              财政学、税收学:文泰楼208、209教室

2025级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本次复试,其余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录取。

(三)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

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均在现场进行。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扫码支付)。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时间:2025年3月28日8:30-16:30。

地点:文泉楼(北)504税务系会议室。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规定,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现就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五、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身份证明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1份正反面复印件

2.交验本人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二)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各学院(中心)对考生提交的核验报告结果在网上进行复核(国内学历在学信网,国外学历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3)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1份(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

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带文号,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三)政审材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1份(附件2),须加盖有关公章。

(四)综合素质材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1份(附件3),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综合素质材料将作为复试“综合素质”考查依据。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复印件1份;

9月份入学后,考生须将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学院复查。学院应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存入考生个人档案中。

(六)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完整抄写并亲笔签名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附件4)。


六、录取

(一)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初试、复试的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后,原则上按7:3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录取排序。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初试成绩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如业务课一成绩相等,按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如业务课二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三)单科要求。

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不予录取情况。

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我院各专业不接受调剂。


复试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加强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考务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2.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学院复试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示公开

1.我院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并严格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主页。

2.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3.学院咨询与监督电话。

学院咨询电话:027-88386486 联系人:杨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27-88386450 联系人:杨少同副书记

申诉邮箱:czswxy@zuel.edu.cn。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复试名单.pdf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